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和咨询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和咨询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方式】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公共途径。
【咨询监督渠道】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站互动栏目、电话监督(0668-2901315)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