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茂名港水东港区航道维护工程(2018—2020年)第二期工程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邮编:5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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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