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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10kV红石线016#~019#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8 11:32:14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10kV红石线016#~019#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8日至1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邮编:525000

  联系电话:0668-2901330

  传    真:0668-29018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110kV红石线016#~019#迁改工程

建设单位:

高州市业强石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位于高州市宝光街道新塘村委会那垌村东北侧,线路起点坐标为东经110度49分23.285秒,北纬21度56分50.116秒);终点坐标为东经110度48分58.695秒,北纬21度57分18.657秒。

环评机构:

广东省众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1、新建单回架空线路1.55千米,新建单回路杆塔6基,调整涉及段导地线弧垂约1.5千米;2、安装架空线路故障定位装置2套、视频监控装置2套(球机带前端识别功能)、微气象装置1套,新建直线铁塔均安装线路避雷器;3、拆除单回架空线路1.22千米,拆除杆塔4基。本工程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6.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

1、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施工结束后即会消失。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依法限制夜间施工等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工程施工不会对项目周围的声环境构成污染影响,不会构成噪声扰民问题。

2、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因子主要为扬尘,在采取本报告表中所提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3、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因子为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在采取本报告表中所提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废污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开挖施工产生部分土方,施工产生建筑垃圾,废弃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在采取本报告表中所提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造成的影响。在采取本报告表中所提的生态保护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运行期间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

根据对茂名市目前已投入运行的输电线路工程调查结果显示,同类工程投运后对周围生态环境没有影响。因此,本工程运行期不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电磁环境影响

新建架空线路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严格控制导线对地最小距离,使其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3、声环境影响

在满足工程对导线机械物理特性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低噪声水平的导线、子导线分裂间距、绝缘子串组装型式。

4、水环境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水产生,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对外环境无影响。

6、大气环境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附近空气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