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综合水质净化工程一期工程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28日至2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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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综合水质净化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单位: | 茂名滨海新区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综合水质净化工程一期工程厂址位于茂名市滨海新区茂名滨海新区氢能和绿色化工产业园中部,排放管道布置在厂址东侧由北向南敷设,排海管段布置在鸡打村南侧海域,排海管道终点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1°23′23.433″,北纬21°29′38.239″。 |
环评机构: | 广州百川纳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陆域水质净化厂及排放管道建设。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综合水质净化工程一期工程污水规模为1.25万立方米/天,排放管建设规模为2.50万立方米/天,工程占地面积约4.1公顷;项目主要服务于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废水,废水主要类型为丙烷脱氢装置工艺废水、聚丙烯装置工艺废水、除盐水及凝结水站排污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陆域排放管道长2283米,海域排放管道长1778米;收集管网不在本次评价范围。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6.1260公顷,其中排水管道用海面积3.7186公顷,排水口用海面积2.4074公顷,不占用岸线。项目总投资21681万元,施工周期约10个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措施: | (一)大气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有施工扬尘、管道焊接废气和机械设备、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等。施工期应文明施工,施工期土石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对施工地面进行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设置施工围挡,施工采用油耗低的车辆和机械,保证机械正常运行。管道焊接废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选用达到环保要求的设备,通过自然稀释后场界的贡献值控制在较低水平。施工采用油耗低的车辆和机械,并保证机械正常运行。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水质净化厂各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气味的气体。本工程采用1套除臭系统,通过采用生物滤池除臭+活性炭吸附除臭方式为污水段和污泥处理区除臭。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作业面基坑水、管道闭水试验等产生的生产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废水经过施工现场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机械设备冲洗等。施工期使用的水泥、砂子等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避免上述材料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地表水体。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质净化厂达标排放的污水以及部分工作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本工程水质净化厂采用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工艺。生化处理采用以好氧载体流动床为核心的缺氧/好氧(A/O)生化池工艺,包含缺氧反硝化池+好氧载体流动床+好氧活性污泥池。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耦合臭氧生物膜池高效混凝沉淀池。同时,应加强水质净化厂的运营管理;制定严格的污水排入许可制度,进入水质净化厂处理的废水必须达到进水要求后方可通过截污管网排至水质净化厂。水质净化厂与主要的污水排放单位之间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通道,建立企业的事故报告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持证上岗,定期巡检、保养和维修设备;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停止尾水排放,以确保水体功能安全。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施工开挖土方。建筑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运往就近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土石方用于场地回填。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净化厂运营产生的污泥和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水质净化厂建设污泥处理装置和污泥间,地面做好防渗漏处理,防止雨水冲淋和渗入土壤。污泥要及时收运,采用密闭的罐装车运输,杜绝运输过程的废液渗漏以及恶臭气体散发。污泥产生后应按危废管理要求暂存,再进行最终处置前进行毒性鉴定;若污泥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中规定的限值,则需要将污泥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一期工程污泥离心脱水后外运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每天及时进行清运,并对临时收集点进行定期消毒。 (四)噪声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期尽可能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采用噪声小的基础施工设备,减少基础阶段的施工噪声影响。对施工场地进行合理布局,将各种噪声比较大的机械设备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并进行一定的隔声和防护消声处理。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入棚尽量入棚,对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蔽措施并辅以吸声材料,以达到降噪效果。同时,应根据需要在施工场地边界设立声屏障,尽可能减轻由于施工给附近居民带来的不良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污水中途提升泵房、厂区泵房、污泥浓缩脱水设备及一些鼓风设备产生的噪声。高噪声设备在选型时尽量采用噪声低的环保型设备,在安装时应设置减振设施,以降低噪声源强。同时应定期对所有机械、电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防止设备不正常工作导致噪声源强增大或产生新的噪声源。在生产区和厂前区之间及厂四周建绿化隔离带控制噪声在声源和保护对象之间空间内的传播。 (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活动和排海管道建设对海域的占用以及悬浮物扩散造成潮间带生物及底栖生物、浮游动植物、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的损失。 采取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在施工前期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施工人员对海洋珍稀动物保护的意识;施工期间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掌握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污染物超标排放,制定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补偿方案并严格落实,合理规划施工期,产卵期禁止施工,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为施工期船舶事故溢油风险和运营期水质净化厂非正常工况风险(主要包括进水异常、机械设施故障、污泥膨胀或解体等)。当发生溢油事故时,可能会对海水水质、海洋生态及自然岸线造成一定的影响。水质净化厂非正常工况事故发生后,尾水或废气若出现超标排放现象,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为防范施工船舶溢油风险应加强施工作业和船舶航行的管理,对作业船只进行安全检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时向海上交管中心报告。制定海上溢油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与海事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通报机制,确保海事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能及时了解溢油污染事故的发生、影响范围和程度,以便采取控制措施,减少污染危害。 防范运营期水质净化厂非正常工况的发生,日常应加强集污范围内各企业排入污水管网的废水监控,监督各企业的预处理与正常排污;水质净化厂进水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及时了解各工业企业排入污水管网的废水是否达到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控制条件,严禁未达到进水水质控制指标的污水排入污水管网。水质净化厂关键设备一备一用,易损部件要有备用件,在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采用双路供电,水泵考虑备用。应在主要建筑物的容积上留有相应的缓冲能力以应对事故发生。应加强事故苗头监控,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加强污水处理厂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记录事故发生原因、工况以便不断总结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