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办高州市生物能源厂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1日至7月7日(共7天)。如有问题,请向我局综合执法科反映。
1.联系电话:0668-2701060,邮箱:mmhbzhzx@163.com
2.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
3.联系人:周锋
附:高州市生物能源厂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附件:
高州市生物能源厂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州市生物能源厂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高州市金山工业园。
3.建设单位:高州市南粤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阳江人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高州市南粤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高州市生物能源厂建设项目位于高州市金山工业园,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326m2,总建筑面积4892.33m2,项目总投资3577.48万元,环保投资639万元。项目采用高温高压化制工艺处理病死畜禽,建成后年处理6760吨病死畜禽,年生产成品工业油脂约811吨,肉骨粉约2704吨。主要建筑物为主车间、辅助车间、综合楼以及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
7.项目变动有关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相符,无重大变动。
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投入营运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
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运输至高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锅炉灰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污泥在厂内先进行掺加石灰送入废水处理站配套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处理,上述两种固废均送惠州真田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已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按环评规划,待远期园区集中供热系统铺设完毕后,建设单位不再使用燃生物质锅炉,则项目远期不会产生生物质燃料锅炉灰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