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办茂名东汇城(二期)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共7天)。如有问题,请向我局综合执法科反映。
1.联系电话:0668-2701060,邮箱:mmhbzhzx@163.com
2.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
3.联系人:周锋
附:茂名东汇城(二期)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附件:
茂名东汇城(二期)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茂名东汇城(二期)。
2.建设地址:茂名市油城十路金宝小区。
3.建设单位:茂名富港投资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茂名东汇城项目(二期)(下称本项目或者项目)选址位于茂名市油城十路金宝小区。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9673.679㎡,总建筑面积284020.91㎡,其中商业面积8547.56㎡,绿地面积18233.53㎡,绿地率36.71%,容积率4.17,户数1288户,规划机动车位2437个,地下2层,主要用作地下车库和设备房,地下层设备房有变配电房、备用发电机、地下送排风系统风机房、水泵房等。
7.项目变动有关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等。已按要求弃置消纳,防止污染环境。渣土运输过程中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要求。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有废纸、包装袋、饮料瓶、果皮、剩余食品残渣、腐烂菜叶、塑料袋等;从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方面考虑,对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经分类收集后外卖给废旧资源公司回收利用;对无回收利用价值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