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办碧桂园城央壹品(二期)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共7天)。如有问题,请向我局综合执法科反映。
1.联系电话:0668-2701060,邮箱:mmhbzhzx@163.com
2.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
3.联系人:周锋
附:碧桂园城央壹品(二期)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附件:
碧桂园城央壹品(二期)建设项目配套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碧桂园城央壹品(二期)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官渡街道办茂名市上高小区。
3.建设单位:茂名市碧桂园尚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5.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阳江人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碧桂园城央壹品建设项目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官渡街道办上高小区,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为5608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6294.91平方米,总户数为1471户,地下小车停车位2179个,总投资为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0万元。主要地上建筑物13栋,其中9栋住宅楼,4栋商住楼;地下2层,主要用作地下车库和设备房,地下层设备房有变配电房、备用发电机、地下送排风系统风机房、水泵房等。分两期建设:一期包括1号、2号、3号、4号、5号、6号、8号楼、地下2层,其中地下2层主要用作地下车库和设备房,地下层设备房有变配电房、地下送排风系统风机房、水泵房等;二期包括7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楼及幼儿园。一期已于2019年1月31日通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茂环验[2019]4号)。
本次只对二期工程(下称本项目或者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8515.08平方米,包括7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楼及幼儿园。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
7.项目变动有关情况:项目分期建设,建设内容没有超出环评批复范围,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等。已按要求弃置消纳,防止污染环境。渣土运输过程中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要求。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有废纸、包装袋、饮料瓶、果皮、剩余食品残渣、腐烂菜叶、塑料袋等;从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方面考虑,对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经分类收集后外卖给废旧资源公司回收利用;对无回收利用价值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