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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汇龙•御景花园C区(二期C3~C7)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29 03:16:03 来源: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办茂名市汇龙•御景花园C区(二期C3~C7)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928日至107日(共7天)。如有问题,请向我局综合执法科反映。

1.联系电话:0668-2701060,邮箱:mmhbzhzx@163.com

2.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

3.联系人:周锋

 

附:茂名市汇龙•御景花园C区(二期C3~C7)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附件:

 

茂名市汇龙•御景花园C区(二期C3~C7

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茂名市汇龙•御景花园C区(二期C3~C7)。

2.建设地址:茂名市金城路以南。

3.建设单位:茂名市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5.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阳江人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茂名市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茂名市汇龙·御景花园C区(C1~C7)建设项目位于茂名市金城路以南,规划用地总面积为45596.25m2,总建筑面积242586.5m2,总户数为1194户,地下停车库1925个。汇龙·御景花园C区(C1~C7)项目分两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C1~C2)正在建设中,本次只对已经竣工的二期工程进行验收。二期工程(下称本项目或项目)总建筑面积174321.36m2,项目总投资40246.85万元,环保投资280万元,包括C3C4C5C6C7号楼及地下停车库,C3号楼(1-31层为住宅,高度98.65m),C4号楼(1-31层为住宅,高度98.65m),C5号楼(1-31层为住宅,高度98.65m),C6号楼(1-31层为住宅,高度98.65mC7号楼(1-31层为住宅,高度98.65m)。

7.项目变动有关情况:项目分期建设,建设内容没有超出环评批复范围,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等。已按要求弃置消纳,防止污染环境。渣土运输过程中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要求。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有废纸、包装袋、饮料瓶、果皮、剩余食品残渣、腐烂菜叶、塑料袋等;从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方面考虑,对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经分类收集后外卖给废旧资源公司回收利用;对无回收利用价值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