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办茂名市碧桂园东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柏丽郡(二期)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共7天)。如有问题,请向我局综合执法科反映。
1.联系电话:0668-2701060,邮箱:mmhbzhzx@163.com
2.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
3.联系人:周锋
附:碧桂园柏丽郡(二期)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附件:
碧桂园柏丽郡(二期)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碧桂园柏丽郡(二期)。
2.建设地址:茂名市站北六路南侧。
3.建设单位:茂名富丽房地产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茂名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5.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阳江人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碧桂园柏丽郡(二期)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官渡街道办沿江中路东江小区。
3.建设单位:茂名市碧桂园东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5.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阳江人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碧桂园柏丽郡建设项目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官渡街道办沿江中路东江小区。项目总占地面积39125.39m2,总户数1003户,总建筑面积172471.57m2。项目主要地上建筑物为8栋,其中5~8号楼为住宅楼,1~4号楼为商住楼(每栋楼的首层为商铺,2楼及以上为住宅);地下2层,主要用作地下车库和设备房,地下层设备房有变配电房、备用发电机、地下送排风系统风机房、水泵房等。该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包括1号、2号商住楼,已于2019年3月19日通过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茂环验[2019]9号)。本次对二期工程(以下称本项目或者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建设内容包括:3号商住楼及5号商住楼。其中3号商住楼32层93.6米高,5号商住楼32层96米高。地下1层,主要用作地下车库。项目总规划地面积7564m2,总建筑面积37519.39m2。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0万元。
7.项目变动有关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相符,无重大变动。
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等。已按要求弃置消纳,防止污染环境。渣土运输过程中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要求。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有废纸、包装袋、饮料瓶、果皮、剩余食品残渣、腐烂菜叶、塑料袋等;从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方面考虑,对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经分类收集后外卖给废旧资源公司回收利用;对无回收利用价值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