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办茂名市汇龙•御景花园C区(一期C1、C2、C8)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共7天)。如有问题,请向我局综合执法科反映。
1.联系电话:0668-2701060,邮箱:mmhbzhzx@163.com
2.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
3.联系人:周锋
附:茂名市汇龙•御景花园C区(一期C1、C2、C8)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附件:
茂名市汇龙•御景花园C区(一期C1、C2、C8)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茂名市汇龙•御景花园C区(一期C1、C2、C8)。
2.建设地址:茂名市金城路以南。
3.建设单位:茂名市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5.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阳江人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茂名市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茂名市汇龙·御景花园C区建设项目位于茂名市金城路以南,规划用地总面积为45596.25m2,总建筑面积244209.37m2,总户数为1194户,地下停车库1925个。汇龙·御景花园C区项目分两期工程建设,其中二期工程包括包括C3、C4、C5、C6、C7号楼及地下停车库,已于2019年10月15日通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茂环验[2019]24号)。本次只对已经竣工的一期工程进行验收,一期工程(下称本项目或项目)69468.84m2,项目总投资20123.43万元,环保投资140万元,包括C1、C2、C8号楼及地下停车库。
7.项目变动有关情况:项目环评原规划建设C1~C7号楼共7栋建筑,后经茂名市城乡规划局茂南分局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茂南]建字第[2017]58号)规建内容有变动,建设地点不变,总用地面积45596.25m2不变,容积率从3.99改变为4.0,总建筑面积242586.5m2改变为244209.37m2,实际增建了C8号楼,不属于重大变动。除上述变动外,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等。已按要求弃置消纳,防止污染环境。渣土运输过程中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要求。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有废纸、包装袋、饮料瓶、果皮、剩余食品残渣、腐烂菜叶、塑料袋等;从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方面考虑,对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经分类收集后外卖给废旧资源公司回收利用;对无回收利用价值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