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办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医疗废物处置技改升级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5日至1月21日(共7天)。如有问题,请向我局综合执法科反映。
1.联系电话:0668-2701060,邮箱:mmhbzhzx@163.com
2.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
3.联系人:周锋
附: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医疗废物处置技改升级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附件:
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医疗废
物处置技改升级项目建设项目
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医疗废物处置技改升级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金塘岭茂石化公司北排土场。
3.建设单位: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4.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5.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医疗废物处置技改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金塘岭茂石化公司北排土场,中心坐标为经度110.898787°,纬度21.755624°。本项目是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第一期工程对原有备用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采用WXQ-20型ABC热解气化垃圾焚烧处理装置替代现有400kg/h(3168t/a)立式焚烧炉系统,升级改造后处理医疗废物规模为20t/d,即6600t/a。同时项目还新增一个1500㎡的新建医疗废物暂存库,原有暂存库作为备用;第二期工程对原有在用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采用WXQ-20型ABC热解气化垃圾焚烧处理装置替代原有装置,处理医疗废物规模为20t/d,即6600t/a。本次验收一期工程(以下称:本项目一期工程)。本项目一期工程(焚烧炉装置)占地面积为60m×31.5m=1890㎡,暂存库占地50m×30m=1500㎡。本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90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32.44%。
7.项目变动有关情况:项目分期建设,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相符。
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焚烧炉渣、焚烧飞灰、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其中焚烧炉渣属一般工业固废,送至指定的卫生填埋场填埋或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进入厂内焚烧炉焚烧处理;污泥、焚烧飞灰、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放置在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再交有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