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办茂名天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7日至4月2日(共7天)。如有问题,请向我局综合执法科反映。
1.联系电话:0668-2701060,邮箱:mmhbzhzx@163.com
2.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
3.联系人:周锋
附:茂名天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附件:
茂名天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报废
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配套固体
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茂名天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2.建设地址:茂南区公馆镇枫林垌村(公馆水泥厂旁边)。
3.建设单位:茂名天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茂名天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位于茂南区公馆镇枫林垌村(公馆水泥厂旁边)(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0.827492°E;北纬: 21.687020°N),项目主厂区建筑共划分为四个功能分区,即拆解区(10500㎡)、仓储区(20000㎡)、污染控制区(设有隔油池及油水分离装置)和办公生活区。年回收和拆解汽车10000辆,摩托车(含农用三轮车)40000辆,并对报废汽车拆解后的废旧钢材、废旧有色金属、废旧塑料、轮胎、橡胶制品、氟利昂、废油液等进行再利用。本项目总投资约3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5万元人民币。
7.项目变动有关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相符,无重大变动。
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由于其拆解行业特性的原因,产生大量的固体物质,分为可回收的物质、不可回收的物质、危险废物3类。
可回收的物质:钢、铁、铝、铜等金属类物质,塑料、橡胶、玻璃等非金属类物质,经厂区内部自制安全气囊引爆装置进行引爆后的安全气囊。上述可回收物质分类收集后出售;
不可回收的物质:主要是报废机动车拆解下来约600 t/a的不可利用材料,送去焚烧场焚烧;
危险废物:主要有铅酸蓄电池、镉镍电池、制冷剂(含有氟利昂)、尾气净化催化剂、电容器(内含有的多氯联苯)、废油液(含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等)、废液化气罐、工艺废气处置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等,收集后放置在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再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该项目已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储存场所要求的危废暂存间5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