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季报
2022年第4季度
广东省茂名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3年1月20日
本期季报所编入内容是:2022年第4季度茂名市区环境空气、降尘、降水、饮用水水源地、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及茂名市江河、湖库、近岸海域水质等各项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及其评价。
一、城市环境空气
城市环境空气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进行评价。本季度茂名市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降尘等7个指标的监测统计结果见表1。各项空气监测指标浓度情况如下:
SO2季度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14微克/立方米)上升2微克/立方米。
NO2季度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17微克/立方米)下降2微克/立方米。
PM10季度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50微克/立方米)下降3微克/立方米。
PM2.5季度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27微克/立方米)下降1微克/立方米。
CO季度评价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0.9毫克/立方米)下降0.1毫克/立方米。
O3季度评价浓度为15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128微克/立方米)上升22微克/立方米。
降尘季度平均值为1.87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同期(1.47吨/平方公里.月)上升0.40吨/平方公里.月,全部测点达到省推荐标准。
2022年第4季度,市区空气质量中各项指标季度均值均满足二级标准,其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达到一级标准。第4季度市区空气优良率为95.7%。各项污染物评价浓度详情见表1。
表1 2022年第4季度茂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统计表
单位:微克/立方米(其中CO:毫克/立方米,降尘:吨/平方公里.月,标明者除外)
说明:1、臭氧标准浓度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
2、同期相比升或降对于日均值(月均值)为浓度值,超标率为百分点。
二、城市降水
本季度茂名市区降水监测情况见表2,共获得样品2个,实测降水量10.9mm,没有酸雨样品。本季度降水pH均值为5.73,比上年同期(6.25)下降0.52个pH单位。
表2 2022年第4季度茂名市区降水情况
三、江河水质状况
本季度茂名市江河水质常规监测鉴江、袂花江、小东江3条主要河流,共监测19个断面。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评价,河流各断面水质状况及主要污染物见表3。
监测结果表明,除水口断面外,其余18个断面全部达到水质目标要求,84.2%的断面水质优良。其中,63.2%的断面(12个)符合Ⅱ类水质标准,水质属优;21.1%的断面(4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良好;10.3%的断面(2个)为Ⅳ类水质,水质属轻度污染;5.3%的断面(1个)为Ⅴ类水质,水质属中度污染。
鉴江(茂名段)Ⅱ~Ⅲ类水质断面占91.7 %,水质状况为优。
袂花江(茂名段)4个断面水质均符合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为优,全部断面均符合水质目标要求。
小东江(茂名段)3个断面均符合水质目标要求,其中山阁断面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良好;镇盛、石碧断面均符合Ⅳ类水质标准,水质属轻度污染。
表3 2022年第4季度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四、湖库水质
本季度罗坑水库、高州水库石骨库区和良德库区水质均符合Ⅱ类标准,达到水质目标要求,水库水质状况均属优;石骨库区、良德库区综合污染指数平均值分别为0.16、0.17,罗坑水库综合污染指数均值为0.15。具体见表4。
表4 2022年第4季度茂名市主要湖库水质状况
五、饮用水水源
茂名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主要监测市区两个水厂(河东水厂和河西水厂)入口的水质情况,2022年第4季度的水质达标率为100%,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表2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表3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要求。见表5。
表5 2022年第4季度茂名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统计表
六、城市声环境
(一)功能区噪声
本季度市区功能区噪声监测统计结果见表6。监测结果表明,本季度市区功能区监测昼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没有出现超标,昼间、夜间达标率均为100%。达标率与上年同期持平。
表6 2022年第4季度茂名市区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
(二)区域环境噪声
本年度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统计结果见表7。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54.9分贝,比上年(54.3分贝)上升0.6分贝;达标率为89.3%,比上年(91.8%)下降2.5个百分点。
表7 2022年茂名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分贝
(三)道路交通噪声
本年度市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统计结果见表8。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67.7分贝,比上年(67.5分贝)上升0.2分贝;达标率为95.2%,比上年(96.8%)下降1.6个百分点。
表8 2022年茂名市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
七、近岸海域水质
茂名市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共布设10个国控监测点。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沿海各市“十四五”及2022年近岸海域水质目标计划〉的函》(粤环函〔 2021〕676号)要求,茂名市2022年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目标值为94.9%。
2022年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结果表明,茂名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99.4%,达到我市2022年近岸海域水质目标计划要求。其中春、夏、秋季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分别为100.0%、100.0%、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