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环境监测季报
2020年第1季度
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20年4月
环境监测季报
2020年第1季度
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20年4月10日
本期季报所编入的资料有:茂名市区2020年第1季度环境空气、降尘及降水监测数据,江河、湖库水质监测数据,饮用水水源监测数据,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
一、城市环境空气
城市环境空气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进行评价。本季度茂名市区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CO、O3、降尘的监测统计结果见表1。
二氧化硫 本季度市区二氧化硫评价浓度为7μg/m3,比去年同期(9μg/m3)下降2μg/m3,全部测点均达到一级标准,没有出现超标现象。
二氧化氮 本季度市区二氧化氮评价浓度为11μg/m3,比去年同期(14μg/m3)下降3μg/m3,全部测点均达到一级标准。
可吸入颗粒物 本季度市区可吸入颗粒物评价浓度为43μg/m3,比去年同期(47μg/m3)下降4μg/m3,达标率为100%。
细颗粒物 本季度市区细颗粒物评价浓度为24μg/m3,比去年同期(28μg/m3)下降4μg/m3,达标率为100%,没有出现超标现象。
一氧化碳 本季度市区一氧化碳评价浓度为0.9mg/m3,比去年同期(1.3mg/m3)下降0.4mg/m3,全部测点均达到一级标准。
臭氧 本季度市区臭氧8小时评价浓度为100μg/m3,比去年同期(118μg/m3)下降18μg/m3,达标率为100%。
降尘 本季度市区降尘平均值为3.75吨.平方公里/月,比去年同期(4.04吨.平方公里/月)下降0.29吨.平方公里/月,全部测点达到省推荐标准。
2020年第1季度,市区空气质量中各项指标季度均值均满足国家二级标准或推荐标准,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各项指标有所下降(见表1)。第一季度市区空气优良率达100%。
表1 2020年第1季度茂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统计表
单位:μg/m3(其中CO:mg/m3,降尘:吨.平方公里/月,标明者除外)
说明:1、臭氧标准浓度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
2、同期相比升或降对于日均值(月均值)为浓度值,超标率为百分点。
降水 本季度茂名市区降雨监测情况见表2,共获得样品10个,实测降水量77.6mm,没有酸雨样品。本季度降雨pH均值为5.79,比去年同期(5.74)上升0.05个pH单位。
表2 2020年第1季度茂名市区降雨情况
二、江河水质状况
本季度茂名市江河水质常规监测鉴江、袂花江、小东江3条主要河流,共监测18个断面(各类功能断面为:Ⅱ类断面3个,Ⅲ类断面13个,Ⅳ类断面2个)。
监测结果表明,18个断面均达到水域功能要求。其中,55.6%的断面(10个)水质属优,符合Ⅱ类水质类别要求;38.9%的断面(7个)水质良好,符合Ⅲ类水质类别要求;5.6%的断面(1个)水质受轻度污染,属Ⅳ类水质。
鉴江(茂名段)Ⅱ~Ⅲ类水质断面占100%,水质状况为优。
袂花江(茂名段)4个断面均符合Ⅱ类水质要求,水质属优,全部符合功能类别要求。
小东江(茂名段)山阁和镇盛断面为Ⅲ类水质,水质状况良好,石碧断面为Ⅳ类水质,水质状况属轻度污染,3个断面均符合其功能类别要求。
河流各断面水质状况及主要污染物见表3。
表3 2020年第1季度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三、湖库水质状况
本季度罗坑水库、高州水库石骨库区和良德库区均符合类别(Ⅲ类水质)要求,其中罗坑水库水质符合Ⅱ类标准;石骨库区综合污染指数平均值为0.15,水质状况良好;良德库区综合污染指数平均值为0.16,水质状况良好。罗坑水库综合污染指数均值为0.24,水质状况属优(Ⅱ类水质)。具体见表2。
表4 2020年第1季度茂名市主要湖库水质状况
四、城市饮用水源
茂名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主要监测市区两个水厂(河东水厂和河西水厂)入口的水源水质情况,2020年第1季度的水质达标率为100%,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具体情况见表5。
表5 2020年第1季度茂名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统计表
五、城市噪声状况
本季度市区功能区噪声监测统计结果见表6。
监测结果表明,本季度市区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没有出现超标,小时值超标率为0,与去年同期相比,昼间持平,夜间下降28.1个百分点。1类区~4类区昼间、夜间均达标,没有出现等效声级小时值超标现象。
表6 2020年第1季度茂名市区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