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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19年公众版)
发布时间:2020-11-16 09:23:35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    

茂名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

ENVIRONMENTAL  QUALITY  REPORT  OF  MAOMING(PUBLIC  EDITION)

(2019年度公众版)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监测工作概况:2019年茂名市区及各区(县级市)城区开展了空气常规监测工作,茂名市站负责茂名市区(茂南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其他四个区(县级市)监测站负责各自辖区内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采用大气连续24小时自动采样。茂名市站、高州站、电白站的降尘常年连续监测,每月监测一次。各监测站均开展降雨监测,降雨则逢雨必测。

结论综述:2019年茂名市区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6%;茂名地区区域内空气质量最好的是电白区,其次分别是茂南区、信宜、高州、化州。2019年全市降水pH范围为5.41~6.44;茂名市区降水pH值范围为5.41~5.75,酸雨频率为1.1%,比2018年下降20.2个百分点,酸雨污染处于较低的水平。高州、化州、信宜、电白未监测到酸雨。

★二氧化硫

2019年,茂名地区二氧化硫年评价浓度16微克/立方米;茂名市区二氧化硫年评价浓度10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下降2微克/立方米;各区域日均值和年评价浓度均达到一级标准。

★二氧化氮

2019年,茂名地区二氧化氮年评价浓度20微克/立方米;茂名市区二氧化氮年评价浓度14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上升1微克/立方米,各区域二氧化氮浓度日均值和年评价浓度均达到一级标准。

★可吸入颗粒物(PM10)

2019年,茂名地区可吸入颗粒物年评价浓度62微克/立方米;茂名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评价浓度45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上升1微克/立方米;各区域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评价浓度达到二级标准。

★细颗粒物(PM2.5)

2019年,茂名地区细颗粒物年评价浓度26微克/立方米;茂名市区细颗粒物年评价浓度25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上升1微克/立方米,茂名市区日均值超标率为0.5%,年评价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各区域日均值超标率0.3%~0.8%,年评价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

★一氧化碳

2019年,茂名地区一氧化碳年评价浓度1.3毫克/立方米;茂名市区一氧化碳年评价浓度1.1毫克/立方米,比2018年上升0.1毫克/立方米,各区域一氧化碳浓度日均值和年评价浓度均达到一级标准。

★臭氧

2019年,茂名地区臭氧年评价浓度128微克/立方米;茂名市区臭氧年评价浓度150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上升25微克/立方米,茂名市区超标率为3.8%,年评价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各区域日均值超标率3.7%~9.4%,年评价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

★降尘

茂名市各区域中,仅茂名市区、高州、电白3个区域监测降尘。监测结果表明,三个区域月均值范围1.90~5.33吨/平方公里.月,未出现超标。2019年茂名市区降尘年平均值3.75吨/平方公里.月,高于高州和电白;与2018年相比,茂名市区上升0.05吨/平方公里.月,电白上升0.68吨/平方公里.月,高州下降0.38吨/平方公里.月。

★降水

2019年全市共采集降雨样品312个,除茂名市区监测到酸雨外,其余区域均未监测到酸雨。全市降雨pH范围5.41~6.44,pH最低值出现在茂名市区。

茂名市区全年共采集降水样品90个,实测样品降雨量879.2毫米,比2018年增加167.4毫米,其中酸雨量12.9毫米,比2018年减少120.9毫米。pH值年均值为5.75,比2018年上升0.17个pH单位;电导率年均值为19.9微西/厘米;降雨pH范围5.41~6.46,酸雨频率为1.1%,比2018年下降20.2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

监测工作概况:2019年茂名市对区域内地表水进行了常规监测,其中河流共布设18个监测断面;水库布设3个监测点;市区饮用水源布设2个监测点,各区(县级市)饮用水源布设7个监测点;近岸海域共设17个监测点(其中国控11个,省控6个监测点位)。

结论综述:

★河流水质

茂名市主要河流有鉴江、袂花江和小东江,均属鉴江水系,其中鉴江和袂花江执行Ⅲ类水质标准,小东江执行Ⅳ类水质标准(其中氨氮执行Ⅴ类标准)。监测项目均为24项,每月上旬采样1次。

①鉴江    2019年鉴江(茂名段)水质类别是Ⅲ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类别目标;11个监测断面中,除罗江桥外,其它断面均达到相应水质目标类别,水质状况总体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②袂花江    2019年袂花江(茂名段)水质类别是Ⅲ类,水质能达到Ⅲ类水质类别目标,水质状况良好;全部断面属Ⅱ类或Ⅲ类水质,水质状况良好。与上年相比,除亭梓坝水质由Ⅲ类改善为Ⅱ类外,其它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

③小东江    2019年小东江(茂名段)水质:山阁断面属Ⅲ类水质,水质良好;镇盛、石碧断面均为Ⅳ类水质,属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镇盛断面水质有所好转,石碧断面水质明显好转,山阁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

④鉴江水系水质评价结果    2019年,鉴江水系主要污染物是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等。

★饮用水源地水质

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每月监测1次。

2019年茂名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年均值和单次监测值全部达到Ⅲ类标准,同时达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取水总量8749.4114万吨,达标率100%。河西水厂的综合污染指数均值为0.17,名湖水库的综合污染指数均值是0.11。

茂名市下辖各县(市、区)饮用水源地是鉴江的信宜水厂、高州水厂、石骨水库、塘岗岭水厂、罗江桥、三角圩水厂、那楼水库7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良好。

★湖库水质

2019年,高州水库(石骨库区、良德库区)、罗坑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属优。与上年相比,高州水库水质有所好转,罗坑水库水质稳定;三个水库水质营养状态均为中营养,营养状况与上年相同。

★近岸海域水质

2019年茂名市近岸海域共监测17个点位,其中国控11个,省控6个,海水质量总体状况良好,以一、二类优良水质为主,春季、夏季、秋季和全年的水质点位优良率分别为70.6%、82.4%、82.4%和76.5%。国控点位春季、夏季、秋季和全年的水质点位优良率分别为72.8%、81.8%、100%、90.9%;省控点位春季、夏季、秋季和全年的水质点位优良率分别为66.7%、83.3%、50.0%、50.0%;国控点位的水质状况总体优于省控点位;考核点位优良率为50.0%。

茂名市近岸海域海水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石油类和活性磷酸盐。超标点位主要为离岸较近的点位,主要分布在水东湾和博贺港邻近海域。

近两年优良点位比例维持较高水平,海水质量环境状况保持稳定。

城市声环境

监测工作概况:2019年茂名市区设立5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分别代表1~4类声环境功能区;在市区主、次交通干道上共设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62个;区域环境噪声设有效监测网格122个。市下辖各区只进行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的监测。

结论综述:

★区域环境噪声

2019年度茂名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47.2~64.5dB(A),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2.5 dB(A),比2018年下降1.0dB(A) ,达标率为100%。按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技术规定,等级划分为“较好”。

2019年度茂名市各县级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范围为52.1~55.8dB(A),达标率为100%(电白区)、92.9%(高州市)、81.6%(信宜市)、80.8%(化州市)。按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技术规定,等级划分为“较好”(高州市、信宜市、化州市)、“一般”(电白区)。、

★道路交通噪声

2019年茂名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监测的等效声级范围为62.7~69.8dB(A),总平均值为67.5dB(A),比2018年下降1.6 dB(A),比标准值低2.5dB(A) ,达标率为100%。按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技术规定,等级划分为“较好”。

2019年度茂名市各县级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范围为67.3~70.0dB(A),达标率为100%(高州市、信宜市)、80.0%(电白区)、57.1%(化州市)。按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技术规定,等级划分为“好”(高州市、信宜市、电白区)、“较好”(化州市)。

★功能区噪声(仅茂名市区监测)

2019年茂名市区功能区噪声超标较多的是1类区和4类区夜间,其次是1类区昼间。功能区噪声超标情况如下:1类区昼间及夜间超标率分别为10.9%及62.5%,2类区昼间超标率为3.1%而夜间未出现超标,3类区昼间未出现超标而夜间超标率为3.1%,4类区昼间未出现超标而夜间超标率为73.5%。

2019年市区功能区噪声超标率平均为:昼间3.5%,夜间34.8%,比2018年分别下降4.9、3.9个百分点。

对策与建议

(一)  落实攻坚措施,确保水环境质量达标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编制好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方案;继续开展小东江、鉴江、袂花江和3条入海河流水污染治理,督促各地积极落实资金和用地,加快推进流域工业污染防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等工作任务;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对各地如何做好绿色生态规模养殖等工作加强技术指导与帮扶。二是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全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5%以上,自然村雨污分流率达80%以上。三是继续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对供水人口在1万人或日供水在1千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整治,并优化调整乡镇饮用水源地。四是加快推进彭村湖生态修复二期项目建设。加快完成彭村湖周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生态清淤工程等项目。

(二)  强化源头整治,确保大气质量持续优良

一是工业源治理方面。继续推进VOCs污染防治,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物质的VOCs减排;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做好重点炉窑有组织排放控制和工艺物料的无组织排放管控。二是移动源治理方面。积极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加强遥感监测并加强路检;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和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管;积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三是焚烧源治理方面。加强春节、“年例”期间城区烟花爆竹的禁燃禁售巡查和日常露天焚烧管控工作。四是扬尘源治理方面。严格落实施工、运输扬尘管控措施。五是继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协调机制。

(三)  加快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固废危废监管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落实污染地块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建设用地的准入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流程。三是以皮革行业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四是以落实环保督察固废专项督察和省危废专项审计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固废危废监管工作,开展固废危废行业交叉执法,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五是督促信宜按时完成茂名市循环经济示范中心建设,督促各地如期完成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建设。六是积极争取资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