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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茂名市环境监测季报(第3季度季报)
发布时间:2021-10-26 14:43:47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    



茂名市环境监测季


20213季度












广东省茂名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110


环境监测季

20213季度


广东省茂名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11017

本期季报所编入内容是:2021年第3季度茂名市区环境空气、降尘、降水、饮用水水源地、功能区噪声及茂名市江河、主要湖库、近岸海域水质等各项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及其评价。

一、城市环境空气

城市环境空气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进行评价。本季度茂名市区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COO3、降尘7个指标的监测统计结果见表1各项空气监测指标浓度情况如下:

二氧化硫  本季度市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8μg/m3)上升1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本季度市区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8μg/m3上升2微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  本季度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24微克/立方米上升1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  本季度市区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11μg/m3,比去年同期(12μg/m3)下降1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  本季度市区一氧化碳评价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0.9毫克/立方米)下降0.2毫克/立方米。

臭氧  本季度市区臭氧8小时评价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105微克/立方米)下降1微克/立方米

降尘  本季度市区降尘平均值为2.62/平方公里.,比去年同期(4.35/平方公里.)下降1.73/平方公里.,全部测点达到省推荐标准。

2021年第3季度,市区空气质量中各项指标季度均值均满足二级标准,其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达到一级标准。各项污染物第3季度评价浓度详情见表1。第3季度市区空气优良率为100 %

1   2021年第3季度茂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统计表

单位:微克/立方米(其中CO:毫克/立方米,降尘:/平方公里.,标明者除外)

监测点

2021

3季度

2020

3季度

同期相比,升或降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SO2

平均浓度

9

8

+1

60

150

超标率(%)

0

0.0

0

NO2

平均浓度

10

8

+2

40

80

超标率(%)

0

0.0

0

PM10

平均浓度

25

24

+1

70

150

超标率(%)

0

0.0

0

PM2.5

平均浓度

11

12

-1

35

75

超标率(%)

0

0.0

0

CO

评价浓度

0.7

0.9

-0.2

4

超标率(%)

0

0.0

0

O3

评价浓度

104

105

-1

160

超标率(%)

0

0

0

降尘

月均值


4.35


8(省推荐标准)

超标率(%)

0

0

0

说明:1、臭氧标准浓度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

2、同期相比升或降对于日均值(月均值)为浓度值,超标率为百分点。

降水 本季度茂名市区降雨监测情况见表2,共获得样品29个,实测降水量669.6mm,没有酸雨样品。本季度降雨pH均值为5.91,比去年同期(5.96)下降0.05pH单位。

2         20213季度茂名市区降雨情况

月份

降水样品()

酸雨样品()

降雨量

(mm)

降水

       

pH最小值

pH最大值

pH均值

频率(%)

pH均值

占总水

(%)

7

9

0

328.8

5.78

6.02

5.91

0

0

8

11

0

224.4

5.64

6.57

5.83

0

0

9

9

0

116.4

5.84

6.66

6.13

0

0

合计

29

0

669.6

5.64

6.66

5.91

0

0

二、江河水质状况

本季度茂名市江河水质常规监测鉴江、袂花江、小东江3条主要河流,共监测18个断面。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评价,河流各断面水质状况及主要污染物见表3

3        20213季度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河段名称

断面名称

功能类别

水质类别

污染指数均值

超标项目

(或主要污染指标)

2021

3季度

2020

3季度

2021

3季度

2020

3季度

鉴江茂名段

铜鼓电站

0.16

0.24

/

信宜水厂

0.17

0.24

/

水口

0.18

0.21

/

镇隆

0.21

0.23

/

高州水厂

0.22

0.17

/

米急渡

0.28

0.23

/

南盛水坝

0.22

0.30

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0.20

塘岗岭水厂

0.21

0.23

/

罗江桥

0.23

0.35

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

下郭大桥

0.27

0.28

/

江口门

0.21

0.22

/

袂花江

亭梓坝

0.17

0.33

/

袂花桥

0.24

0.20

/

飞马桥

0.25

0.22

/

塘口

0.24

0.22

/

小东江茂名段

山阁

0.27

0.21

高锰酸盐指数

镇盛

0.38

0.22

/

石碧

0.35

0.26

/

监测结果表明,18个断面中除南盛水坝、罗江桥、山阁断面外,其余均达到水功能类别要求。其中,11.1%的断面(2个)水质属优,符合Ⅱ类水质类别要求;66.7%的断面(12个)水质良好,符合Ⅲ类水质类别要求;22.2%的断面水质受度污染,属类水质。

鉴江(茂名段)Ⅱ~Ⅲ类水质断面占90.9%,水质状况为优。

袂花江(茂名段)4个断面均符合水功能类别要求,其中亭梓坝符合Ⅱ类水质标准,水质属优,其余断面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良好。

小东江(茂名段)山阁、镇盛、石碧断面均为类水质,水质状况属轻度污染,其中山阁断面未达Ⅲ类水质功能类别要求,镇盛、石碧断面达类水质功能类别要求。

三、湖库水质状况

本季度罗坑水库、高州水库石骨库区和良德库区水质均符合Ⅱ类标准,符合水质功能类别(Ⅱ类水质)要求;石骨库区综合污染指数平均值为0.17,良德库区综合污染指数平均值为0.17,罗坑水库综合污染指数均值为0.15,水库水质状况均属优(Ⅱ类水质)。具体见表2

4     20213季度茂名市主要湖库水质状况

河段名称

断面名称

功能类别

水质类别

污染指数均值

超标项目

2021

3季度

2020

3季度

2021

3季度

2020

3季度

高州水库

石骨库区

0.17

0.21

/

良德库区

0.17

0.20

/

罗坑水库

罗坑水库

0.15

0.24

/

四、城市饮用水源

茂名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主要监测市区两个水厂(河东水厂和河西水厂)入口的水源水质情况,20213季度的水质达标率为100%,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具体情况见表5

5    20213季度茂名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统计表

水源地序号

水源地名称

月份

水质达标率(%)

月取水量(万吨)

主要超标项目

1

河西水厂入水口

7

100

174.1585

/

8

100

178.8322

/

9

100

169.0949

/

2

名湖水库(河东水厂入水口)

7

100

661.1314

/

8

100

678.9043

/

9

100

660.3975

/

五、城市噪声状况

本季度市区功能区噪声监测统计结果见表6

监测结果表明,本季度市区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没有出现超标,昼、夜间达标率均为100%。达标率与年同期持平。

6      20213季度茂名市区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功能类别

等效声级【dB(A)

达标率(%

20213季度

20203季度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官渡北小区

1

48.0

44.6

100

100

100

100

市二中

2

50.9

47.4

污水处理厂

3

56.2

52.1

文明中路

4a

61.2

54.6

人民北路

4a

60.4

52.7

六、近岸海域水质

茂名市近岸海域夏季水质监测结果见表7

7   2021年夏季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站位编号

所属海洋功能区

功能类别

20217

20207

水质类别

是否达标

水质类别

是否达标

GD042

博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博贺湾养殖盐业区)

三类

二类

一类

GD043

水东湾风景旅游区

(水东港口区)

三类

劣四类

一类

GD044

澳内海特殊利用区

(澳内工业排污区)

四类

二类

一类

GD045

大榜养殖区

二类

二类

一类

GD046

博贺东港口区

三类

二类

一类

备注

2021水东湾风景旅游区水质超标因子:活性磷酸盐

茂名市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共布设6个省控功能监测点,其中1个点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标准,3个点执行第三类标准,1个点执行第四类标准。2021年夏季监测结果表明,GD043M11)点未达到海域水质功能要求,其他监测点均达到相应的海域水质功能要求。与上年同期相比,全部监测点位(区域)海水水质均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