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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环罚字〔2023〕4号(茂名市文聪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11 12:01: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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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茂环罚字〔2023〕4号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4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事实
对车牌号码为粤K99102的车辆进行检测时,在未将取样管采样探头插入该车辆排气管的情况下,就出具了虚假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收取检测费用4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实施“对车牌号码为粤K99102的车辆进行检测时,在未将取样管采样探头插入该车辆排气管的情况下,就出具了虚假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的违法行为处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元(¥40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茂名市文聪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91440902MA52RQUR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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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胜华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4-11
处罚机关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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