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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发布时间:2021-09-21 16:55:04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十九 批202192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

情况

9

X2GD202109140197

举报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思贺镇刘某伙同其儿子2007年开始至2018年在思贺境内多处偷采稀土、石英石、陶瓷泥长达11年这久,在信宜市钱排镇盗挖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在信宜市思贺镇八排顶、思贺镇大坪村生态保护区盗挖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枫荷桂,株数达千株。期间偷挖的核心成员为大坪村温洋庆。盗挖后,补种廉价杂树掩人耳目。长期盗挖国家保护植物。希望严惩。

茂名市信宜市

生态

收到转办案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信宜市处理。信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市长马上组织钱排镇政府、思贺镇政府、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信宜分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纪委监委、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和林洲顶鳄蜥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部门成立调查工作组,落实责任,于2021年9月15日下午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至2018年期间,信宜市思贺镇境内确实存在盗采稀土、石英石、陶瓷泥的现象。期间,信宜市多次组织原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原信宜市环保局、信宜市林业局和思贺镇政府对思贺镇境内的稀土、石英石、陶瓷泥盗采点进行全面打击取缔,原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对刘某某盗采稀土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信宜市林业部门也对非法采矿点破坏林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复绿,经打击取缔后,未发现复采现象。2020年4月8日,信宜市公安机关打掉一个以曾某某、刘某某为首涉黑非法采矿团伙,该团伙在思贺镇三屋、中垌、岗坳村等地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公安机关2020年6月11日对刘某某进行刑事拘留,2020年7月18日执行逮捕,2020年12月15日移送起诉。

广东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成立以来,华南农业大学、华南植物园、中山大学先后在保护区开展了多次植物调查,一直未在保护区和周边(钱排镇)范围发现野生红豆杉分布,在2012年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综合考察报告植物名录中也没有野生红豆杉的记录。钱排镇政府初步核查,辖区内也没发现野生植物红豆杉。经核对新、旧版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枫荷桂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二、现场调查核查情况

(一)关于“2007年开始至2018年在思贺境内多处偷采稀土、石英石、陶瓷泥长达11年这久”问题。

2021年9月15日下午,调查工作组对思贺镇境内的违法采矿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了思贺镇三屋大坑村、岗坳挞岭、高田中垌村、大坪村松木坑口4处原盗采矿点。经核查,思贺镇境内未发现有违法采矿现象,原盗采点的生态自然恢复良好。

(二)关于“在信宜市钱排镇盗挖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在信宜市思贺镇八排顶、思贺镇大坪村生态保护区盗挖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枫荷桂,株数达千株。期间偷挖的核心成员为大坪村温洋庆。盗挖后,补种廉价杂树掩人耳目。长期盗挖国家保护植物”问题。

经钱排镇派出所、思贺镇派出所和大雾岭派出所、八一林场派出所查阅卷宗,2007年至今未接到相关情况的报案及未查处过盗挖盗伐野生红豆杉案件。向广东茂名林洲顶鳄蜥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实,也未发现有人在保护区范围内盗采名贵植物和树种。同时,调查工作组找到举报人提到的偷挖核心成员温洋庆本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温洋庆是思贺镇大坪坡子村坳村人,主要从事务农工作,没有盗挖盗伐野生红豆杉和枫荷桂行为。

部分属实

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成信宜市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和属地镇政府持续跟踪落实案件情况,发现新的违法线索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从严从重打击境内违法采矿行为。

(二)加大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管理,对境内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造册登记,防范出现盗采名贵植物和树种行为。

已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

17

X2GD202109140191

茂名市电白区小良镇南华村委会竹仔林村,村中本来想自挖排污沟,但是部分村民强行占用村集体土地,导致污水一直无法处理。自2021年3月24号开始,鱼塘之前投放的鱼种陆续大批量死亡。污水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无人敢靠近该区域。望处理。

茂名市电白区

接到转办案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电白区处理。电白区高度重视,副区长戴彩君立即指示由小良镇政府牵头,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组成区调查工作组于2021年9月15日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茂名市电白区小良镇南华村委会竹仔林村面积22500平方米,总人口数700人,常住人口数390人。举报反映“鱼种死亡”鱼塘是村民自建的水塘,属村集体所有,不是流动水水塘。

二、调查核查情况

(一)部分村民占用集体土地影响建设排污沟问题。据了解,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竹仔林村中集体土地一直没有统一分配,村民以“祖宗地、长辈开荒地”为依据使用集体土地,土地纠纷较多,村民占用集体土地现象普遍。竹仔林村原先已经建设有污水管道网格,曾规划修建排污沟,但因部分村民不同意使用自家占用土地无法开工。关于村中集体土地如何分配使用,属于村民自治范畴,竹子林村村民经多次商议都未能达成统一意见,故村中排污管至今未能开工建设。

(二)反映村中污水一直无法处理,投放的鱼种陆续大批量死亡的问题。经核查,小良镇南华村委会竹仔林村村口有口水塘,由村民自建,属村集体所有,村中大部分雨水及部分生活污水排入该水塘。该水塘没有外包,并非专门养鱼,该村村长曾向该水塘投放了少许风景鱼苗,但由于今年4月份以来长时间没有下雨,水塘水位明显下降,加上天气炎热,水温过高,水塘水体溶解氧降低,导致水塘出现死鱼现象,村委会接报后已立即清理了死鱼。

(三)反映污水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无人敢靠近该区域的问题。经走访周边群众,每天傍晚时刻都有村民在水塘周边散步,小孩在玩耍。现场核查时,该水塘并无明显臭味,塘面有鸟类,塘内有游鱼,周边有村民活动。

部分

属实

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针对集体土地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小良镇政府已督促南华村委会竹仔林村成立理事会,组织人员查清村中户数、人数、每户占用多少集体土地,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然后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村民意愿,将村集体土地统一收回合理统筹使用。

(二)拟在水塘旁边建设五级化粪池解决村中排污问题。经与村民沟通协调,已解决污水管道和五级化粪池建设用地问题,现已设计出水塘旁边五级化粪池的规划走向图与路线布局。

二、下一步工作

小良镇政府将继续跟踪督促该村加快落实在水塘旁边建设五级化粪池,彻底解决该村污水排放问题;督促该村及时组织人员对水塘进行清淤,积极解决水塘污染问题。

已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

42

X2GD202109140172

举报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岭门镇平岚村铀盐仔墩下农田(约50多亩)被违法违规毁坏,建设虾塘、鱼苗场及道路,导致百多亩农田受浸,大雨无法排水,农作物毁损;鱼塘导致农田碱化,无法种植,农田荒废。望解决。

茂名市电白区

生态

接到转办案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电白区处理。电白区高度重视,副区长戴彩君立即指示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岭门镇政府组成区调查工作组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地点位于电白区岭门镇平岚村,自1990年起,由于滨海新区电城镇鸡打村防洪堤已损坏,导致潮水涨到电城镇盐灶村内河的盐灶桥内,海水蔓延到附近的各片农田水沟,造成农田盐碱化,使该处及周围土地存在减产及荒弃状态。而岭门镇平岚村农田也位于盐灶桥附近,同样受到海水浸泡盐碱化影响。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9月16日,经滨海新区调查工作组现场核查发现,从2011年开始,岭门镇平岚村新屋队村民陈某开等人租用了该处土地挖塘养虾至今,经实地测量与鉴定,陈某开等人挖塘占地面积约40.2亩,其中基本农田约28亩。

农田盐碱化是因为之前受到海水浸泡的影响,并非因挖塘养虾造成。

部分

属实

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拟对陈某开等人涉嫌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已向涉案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

(一)电白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跟踪案件办理,并督促当事人落实整改措施。

(二)电白区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从严从速查处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

未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

115

D2GD202109140051

1.大垌村委会上岸村,黄某在农田上建筑楼房导致农田耕种不了。向镇政府反映过很多次,但是还是没有得到处理,现在希望退还农田给其耕种。2.村中做排污管的时候,黄某不给施工队施工,导致现在投诉者家门口泥泞路,杂草丛生。3.村里的危房,黄某三兄弟也不肯拆除,现在变成养牛场,牛屎臭味熏天,每天晚上六点在危房里焚烧木材驱蚊,浓烟滚滚,影响生活。

茂名市高州市

生态,大气

接到交办案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高州市处理。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高州市农业农村局、高州市自然资源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等职能部门和镇江镇党委政府组成信访案件落实组前往现场调查。经核查,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案件被投诉者为镇江镇大垌村委会上岸村村民,所投诉对象黄家三兄弟分别为黄某生、黄某森、黄某声。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大垌村委会上岸村,黄某在农田上建筑楼房导致农田耕种不了。向镇政府反映过很多次,但是还是没有得到处理,现在希望退还农田给其耕种”问题核实情况。

黄某生新建房所在地为三清三拆所拆除的旧屋原址,经国土部门检测该地不属于耕地。但因为未取得规划部门批准及合法报建手续,镇江镇相关职能部门已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黄某生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前不能动工建设。调查组现场检查时,黄某生新建房处于停工状态。

(二)关于“村中做排污管的时候,黄某不给施工队施工,导致现在投诉者家门口泥泞路,杂草丛生”问题核实情况。

    现场检查时,排污管已经铺设好。投诉者门前的路是没有硬底化的村庄巷道,为投诉者与被投诉者黄某森的通行路。经向村委会干部及周围村民了解,投诉者与被投诉者黄某森多年积怨,关系不和,小摩擦不断,属邻里纠纷问题。

(三)关于“村里的危房,黄某三兄弟也不肯拆除,现在变成养牛场,牛屎臭味熏天,每天晚上六点在危房里焚烧木材驱蚊,浓烟滚滚,影响生活”问题核实情况。

投诉所反映的危房为被投诉者黄某声用于存放农业生产资料相对完好的闲置泥砖房,不属于“三清三拆”对象。“养牛场”实际是一间泥砖房,其中1间房约8平方米用作牛舍,现场核查时没有牛,经了解,黄某声养殖耕牛1头用于耕作,并不存在“养牛场”。此外,经现场核查,没有发现牛屎牛尿外排、“臭味熏天”情况,牛主人反映晚上会燃烧10多分钟驱蚊物料。

部分属实

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镇江镇已组成工作组调解双方多年积怨,调和邻里关系。

(二)镇江镇相关部门已责令黄某生停工建设,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前不能恢复建设。

(三)责成镇江镇党委政府加强宣传,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搞好乡村环境卫生。

二、下一步工作

高州市将举一反三,加强宣传,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化解乡村邻里纠纷。

已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

128

X2GD202109140079

举报2013年 4 月份,茂名市电白区高地街道山兜村村民陈某2人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下,在电白区高地街道晏镜岭权属属于澳内海居民委员会林地,将原有林木面积达到18.71亩林木毁坏,建围墙、建厂房。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部门互相推脱、也未有处理。望督查组领导介入调查,还林于民。

茂名市电白区

生态

接到转办案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电白区处理。电白区高度重视,副区长戴彩君立即指示由高地街道办牵头,会同区自然资源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组成调查工作组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4月,陈某、陈某奎在晏镜岭脚(澳内边防派出所后面)建厂房2幢、办公楼1幢及围墙,因土地权属问题与澳内海社区四条自然村(陈村园村、柯村仔村、新村仔村、海路沟村)发生土地纠纷,但双方一直没有见面协商。2014年4月份以来,有村民先后向原茂港区国土、城管等部门反映该违建情况;4月26日,澳内海社区四个自然村群众自发到陈某、陈某奎建厂现场把围墙门口用石头堵截;4月28日,原茂港区国土、城建部门对陈某、陈某奎发出《违法建筑发停建通知书》及《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于15天内完成拆除。但由于原茂港区与原电白县并区等原因,陈某、陈某奎不按期拆除违法建筑再次引发群众投诉。2014年5月中旬,水东湾新城国土、城建、高地街道办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强制拆除陈某、陈某奎拟建的厂房、办公楼的部分建筑围墙和厂方顶棚,及时制止继续违建的行为,因此,不存在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未有处理的情况。

二、调查核查情况

2021年9月15日,电白区调查工作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举报件中反映的厂房、办公楼自强制拆除后一直没有再建及投入使用,已荒废至今。部分群众在该厂强制拆除后,已在围墙内空地种植树苗,现在树苗已长大成树。

部分

属实

一、处理情况

电白区人民政府已责成高地街道办组织力量继续对未完全拆除的厂房、办公楼进行完全拆除,同时对场地进行植树复绿。

二、下一步工作

电白区人民政府将会同水东湾新城管委会继续跟踪督促高地街道办切实落实好拆除整改任务,并及时组织人员对场地进行种植复绿。

已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

136

D2GD202109140047

A派对酒吧噪音扰民问题。多次投诉,未能得到有效处理。

茂名市高州市

噪音

接到转办案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高州市处理。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高州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文广旅体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和潘州街道办党委政府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高州市副市长刘仁生多次现场督办,要求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被投诉“A派对”名称叫高州市爱派对俱乐部,位于高州市谢村坡耀村城东小区〔谢村居委会坡耀一(2)小组〕,经营者是冯某某。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卫生许可证》。该俱乐部证件齐全,均在有效期内。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9月15日24点,工作组拟对高州市爱派对俱乐部外排噪声进行监测取证,但检查时高州市爱派对俱乐部停业;同时工作组发现周边有数家酒吧音量较大,高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拟对相关酒吧进行监测,但是酒吧人员发现监测人员后立即关停音响规避,无法获取有效监测数据。

(二)9月16日晚上11时,高州市城管执法局巡查发现高州市爱派对俱乐部再次营业,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

(三)9月17日晚上24时,高州市城管执法局联合高州市环境监测站等多个单位,再次对爱派对俱乐部周边进行噪音监测,但因本底值与监测数值相差不大,监测数据无效。

基本属实

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该投诉为重复件,高州市城管执法局依据9月10日高州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高州市环境监测站检测报告》〔高环监委字(2021)第09-013号〕,在9月10日对高州市爱派对俱乐部存在超标排放噪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向其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高州市爱派对俱乐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噪声行为并进行整改。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高州市文广旅体局针对高州市爱派对俱乐部超时经营的行为,向高州市爱派对俱乐部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高文综改字〔2021〕第22号),并对高州市爱派对俱乐部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业主必须主动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守法经营。

(三)9月16日,工作组现场约谈了酒吧管理人员,要求其做好安全、隔音处理、疫情防控等措施,做好减排降噪工作。管理人员表示正在对噪音源之一的“涡轮式风机”进行隔音处理,处理方式为砌砖封闭,内墙使用隔音材料。

二、下一步工作

(一)责成高州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广旅体局继续加强对该酒吧监管,依法处置违法行为。

(二)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各部门及时沟通相关工作情况,实现信息互通互享。

(三)举一反三,对全市酒吧、KTV等行业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整治,坚决杜绝噪音扰民问题,还群众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未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

145

D2GD202109140038

双厉陂尾村,有三家共超过百头的养猪场,导致水沟变黑,臭味熏天,向生态局反映了两年,都没有得到处理,很影响居民生活。

茂名市高州市

接到转办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高州市处理。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高州市农业农村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等职能部门和东岸镇党委政府组成信访案件落实组前往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双厉陂尾村实为东岸镇双利村委会陂尾村,陂尾村为限养区,确有养猪户3家。

(一)第一家猪舍建于2012年,栏舍有5个育肥栏、3个定位栏,面积约100平方米,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期间未进行生猪养殖。现存栏母猪4头,中猪35头,仔猪23头,总数共62头。

(二)第二家猪舍建于2009年,栏舍有10个栏,面积约140平方米。现存栏母猪2头,小中猪20头,总数共22头。

(三)第三家猪舍建于2006年,猪舍共分为2处,一处为一幢泥砖房(旧居)结构,面积约70平方米,另一处为一幢水泥楼房结构,面积约40平方米。现存栏母猪9头、仔猪24头、小猪13头,中猪49头,总数共95头。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第一家猪舍位于其本人居住楼房西面,猪舍南面为农田,东面为莫某某房屋,猪舍和房屋最近距离约4.5米,西面为乡村水泥道路,猪舍靠近乡村水泥道路,偶尔会有臭味飘出。该猪舍底部建有10m3化粪池,猪粪大部分进行干清处理,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利用;其余部分排入化粪池,化粪池满后溢出排至外面土坑,土坑有明显养殖粪污淤积迹象,最后被农户用作农作物肥料。

(二)第二家猪舍位于自家大院内,猪舍西面是莫文伟自家楼房,南面是莫某某楼房(间距约0.2米),东面是竹林,北面是莫某某旧屋地,现场检查时可闻到轻微臭味。该猪舍建有一个10m3三级化粪池,养殖废水排入三级化粪池后全部进行农业综合利用,现场没有发现外溢痕迹。

(三)第三家猪舍位于陂尾村中,东面与自家兄弟的泥砖房(旧居)相连,南、北面均为空地,配套建有沼气池一个(约10立方米),化粪池一个(约4立方米)。养殖产生的猪粪全部干清处理后进行农业综合利用,养殖废水经过沼气池再排入化粪池,沼液通过管道外排至泥坑后被村民用做农作物肥料。

(四)三个猪舍产生的臭味对周边村民有一定的影响,其中第一家猪舍较为明显。有两家猪舍存在外排现象,导致猪舍旁边水沟变黑。

(五)经查阅信访档案,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未收到过有关高州市东岸镇双利陂尾村的信访投诉。2020年2月27日,根据《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州市畜禽养殖区划定调整方案的公告》,高州市东岸镇双利陂尾村调整为限养区,随后双利村委会干部曾多次要求负责人请栏退养。2021年3月18日,东岸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办分别向三家猪舍的负责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严禁其直排污水。

部分属实

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案件落实组责令三家养猪户的负责人立即停止向外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并向其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经高州市和东岸镇相关工作人员教育、劝导,三家养殖户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同意退养。同时同意自行清理猪只,搞好猪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截至9月18日,三家养殖户的猪只已全部清理完毕。

二、下一步工作

(一)责成东岸镇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东岸镇双利村委会陂尾村养殖问题整改到位。

(二)高州市农业农村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等职能部门及东岸镇党委政府将继续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监管、巡查,引导养殖户合法养殖,妥善处理养殖废弃物。

已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

152

X2GD202109140074

江头水库是化州水务局直接管辖下的小一型水库,位于化州西南部低丘地区,库区范围涉及化州市笆桥镇、良光镇、新安镇,周边有新塘村、仓背村、旺冲村、象山村等,辐射人口约3万多人。江头水库是化州市划定的禁养区。长期以来,由于不 法养殖户一味追求暴利,水库被众多养殖户人为条块分割,据为私人养殖基地,库区俨然变成了一个大型的生猪养殖场。据实地查看,水库库区养殖场星棋密布,岸边大部分山丘均被猪舍占据,在禁养区划定后,大部分养殖户依然继续非法养殖。原来的绿水青山变成了 "青山黑水",恶臭冲天!附近村民深受其害,过往行人车辆只能掩鼻而行,甚至紧闭门窗。

茂名市化州市

水,

生态

接到转办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化州市处理。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指定笪桥镇、新安镇、良光镇、及水务、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单位)办理。笪桥镇、新安镇、良光镇会同职能部门进行会商,实地对江头水库周边辖区内养殖场逐间进行核查。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头水库属小一型水库,集雨面积8.2平方公里,水库总库容578万立方米,正常库容406万立方米,主要范围涉及笪桥镇、新安镇。水库主要功能为农田灌溉,设计灌溉面积9900亩,捍卫人口8000人,保护耕地4000亩。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江头水库是化州水务局直接管辖下的小一型水库,位于化州西南部低丘地区,库区范围涉及化州市笪桥镇、良光镇、新安镇,周边有新塘村、仓背村、旺冲村、象山村等,辐射人口约3万多人”问题的核实情况。江头水库是化州市水务局下属单位引青水利工程事务管理所直接管辖的小一型水库,范围涉及化州市笪桥镇水塘、仓背、横岭三个村委会和新安镇新塘村村委会的夹口河、岳塘、山阴碑和象山等自然村,良光镇地处在江头水库的下游,江头水库的集雨区也没有涉及该镇区域。

(二)关于“江头水库是化州市划定的禁养区”问题的核实情况。根据化州市人民政府《化州市禽畜养殖区划定方案》(化府〔2017〕42号)和《化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矢量图》,江头水库区域被划定为畜禽养殖限养区。

(三)关于“长期以来,由于不法养殖户一味追求暴利,水库被众多养殖户人为条块分割,据为私人养殖基地,库区俨然变成了一个大型的生猪养殖场”问题的核实情况。经查,2009年,大华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引青水利工程事务管理所属下企业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原引青鱼塘养殖招租)将江头水库东北面现有的库容面积承包给郑李寿从事水产养殖。2012年前后,水库被筑成21张鱼塘,水库周边陆续建起生猪养殖场。

(四)关于“据实地查看,水库库区养殖场星棋密布,岸边大部分山丘均被猪舍占据,在禁养区划定后,大部分养殖户依然继续非法养殖”问题的核实情况。经核查,水库周边现有生猪养殖场共21家,笪桥镇辖区18家(其中水库小岛上的生猪养殖场3家)、新安镇辖区3家。笪桥镇辖区18家生猪养殖场均不同程度存在环保设施设置不齐全、消纳土地不足、养殖废水直排等问题。新安镇区域的2家生猪养殖场配套建设了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未发现有废弃物外排的迹象,剩余1家养殖场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不完善。

(五)关于“原来的绿水青山变成了‘青山黑水’,恶臭冲天!附近村民深受其害,过往行人车辆只能掩鼻而行,甚至紧闭门窗”问题的核实情况。江头水库功能为农业灌溉,由于水库被外包从事水产养殖,且周边大部分养殖场未配套综合利用设施、养殖废水直排,水库水质受到了污染,但不存在水体变黑的情况,水库没有明显异味。另查明养殖场产生的异味较大,对周边群众和过往行人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

属实

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化州市水务局成立工作专班,对标水库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规定,对江头水库的违规养殖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二)笪桥镇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于9月17日关停水库周边的18间养殖场。

(三)新安镇政府责令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不完善的欧阳明瑜养殖场限期关停整改。9月17日,该养殖场已完成清栏停养。

二、下一步工作

(一)对江头水库的养殖污染进行综合整治。一是立行立改,依法取消不合法合同;二是责令承包方限期拆除库区违法构筑物,恢复水库原貌,确保库区面积、库容不减;三是跟踪督办,责令江头水库管理部门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四是根据相关规定对库区生猪养殖场实行彻底整治。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周边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爱库、护库氛围。

未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

156

D2GD202109140024

反映荷花镇高丰乡村委会存在空气污染、水源破坏,高丰村委会旁边有一家京基养猪场,养猪场烘干猪粪存在很大的异味,造成异味扰民,该厂规模很大,2019年开始建设,去年开始投产,距离居民区大概1公里。京基养猪场占用水田,将山上的泥土堆放了农田,无法耕种。

茂名市高州市

大气,土壤

该案件是二次投诉(第一次D2GD202108280042),投诉内容部分与第一次类同。接到转办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高州市处理。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将案件批转属地荷花镇党委政府及高州市农业农村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高州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办理。9月15日,高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荷花镇党委政府及案件办理职能部门,赶赴现场对群众投诉问题开展实地勘查及处置工作。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波及全国的非洲猪瘟疫情,使高州市生猪产业遭受重创,生猪产能急剧下降80%。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和广东省“猪十条”精神,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高州市在关闭高州水库库区、小东江流域、鉴江流域小散乱污养殖场的基础上,选择高州市西部荷花等五个镇适养区布局生猪鼓励发展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生猪养殖场,成功引进了京基智农等龙头企业。京基智农集团高州市生猪养殖项目(原康达尔集团高州市生猪养殖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康达尔集团被京基智农集团收购)落户荷花镇大村村、高丰村、张家堡村,总规划用地面积约2413亩,规划存栏母猪2.025万头,存栏育肥猪26万头,年出栏50万头。项目于2020年动工建设,一期工程于2020年11月引种试产,目前存栏母猪2万头、仔猪6万头。项目被列入2021年广东省重点项目,同时也成为高州市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的先行企业。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养猪场烘干猪粪存在很大的异味,造成异味扰民”问题核实情况。京基智农集团高州市生猪养殖项目环保设施投资总额超1亿元,猪粪处置没有烘干猪粪工艺,生产过程产生的异味主要来自机肥发酵车间和粪液分离车间,目前共建有三个有机肥发酵车间,日处理猪粪量约为35立方米,三个有机肥发酵车间共建有38个有机肥发酵罐,每个发酵罐配套有除臭装置,废气除臭后经20条15米高的烟囱排放。同时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的集水池旁边建有一套除臭装置,主要收集集水池及粪液分离车间所产生的臭气,粪液分离车间每套机械都配套有废气收集口,经负压车间统一收集到集水池除臭装置处理,废气除臭后经1条15米高的烟囱排放。为进一步减少猪场气味,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三个养殖区的猪舍除臭间正在建设中,已启用的猪舍除臭间钢结构基本已建设完成。经现场核查,京基智农集团高州市生猪养殖项目养殖场废气处理设施已基本建成,烟囱排放高度符合要求,附近村庄无明显异味。

(二)关于“水源被破坏”问题的核实情况。京基智农集团高州市生猪养殖项目建有养殖废水处理站并正常运行,三个养殖区的养殖废水集中收集到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工艺是:猪场废水→机械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调节池→1号混凝池→初沉池→中转池→UASB→一级兼氧池→一级好氧池→二级兼氧池→二级好氧池→二沉池→反应池→延时反应池→2号混凝池→终沉池→消毒池→清水池→达标回用,养殖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有防渗膜的暂存池存放。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共建有三个暂存池,暂存池容量共3万立方米,暂存池建有雨污分流设施。到目前为止,未发现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有养殖废水外排现象。此外,京基智农集团高州市生猪养殖项目共有水井15口,井深约200米,均为深层地下水井。目前只有5号、12号、13号井投入运行,日均取水量300-400立方米。项目自试运行以来,未发现地下水位有明显变化,对周边村民饮用水暂未造成影响。

(三)关于“占用水田,将山上的泥土堆放了农田,无法耕种”问题核实情况。经查,该项目在进行土地平整施工过程中,清理出来的泥土因雨天导致部分出现山泥倾泻和水土流失情况,部分山泥被冲刷进入耕地,占用耕地总面积109.34亩(其中基本农田47.25亩)。目前大部分被占用的耕地已完成复耕复绿,剩余4.16亩基本农田因作为施工便道,未完成复耕复绿。

部分属实

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督促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加快治污设施建设,确保已建成的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督促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加快项目建设,完善相关设施,尽快组织环保验收,并按照专家组的意见落实整改,确保依法依规运行。

(三)责成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尽快安装完善管网和取水计量设施,做好30天以上的取水计量记录,依法依规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同时对地下水位进行动态监测,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取用地下水,确保不影响周边村民饮用水源。

(四)督促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尽快完善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

(五)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15日及10月28日分别向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填土违法行为并要求复耕复绿,同时将京基智农项目违法用地的线索移交荷花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目前京基智农项目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一般耕地33.76亩,正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一般耕地75.58亩。另外基本农田已复耕43.09亩。

二、下一步工作

(一)督促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尽快完善合法用地手续,并做好占用基本农田复耕复绿工作。

(二)督促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其在项目施工和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保责任。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做好服务工作,加强与企业、群众沟通协调,为投诉者和当地村民释疑解惑,融洽企业和群众关系,助推企业发展。

未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

194

D2GD202109140016

反映新安镇波萝洞村委会水源重点保护区附近开了一个大型的采矿石场(天恒矿业公司),添加药剂进行洗砂作业,污水流到国家重点水源保护区湛江的鹤地水库,污染水源。距离一级水源保护地不足5km,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矿厂为区划交界,两边政府推诿,无法管理。

茂名市化州市

水,生态

接到转办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化州市处理。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指定新安镇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等相关部门(单位)办理,化州市副市长黄佑全深入现场督促指导。新安镇及案件办理职能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群众反映情况开展实地勘查及处置工作。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化州市天恒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化州市新安镇波罗垌村委会下官铺村老鼠塥江古嘴,距离鹤地水库约6公里,距离最近的村庄席草塥村约400米。已办理营业执照和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并能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天恒矿业公司洗砂场实为化州市新安镇联青绿色建筑材料加工厂,位于化州市新安镇平田村委会兵垌村三块石岭,生产经营场所中心东至山岭,南至水塘,西至642县道,北至山岭,距离天恒石场直线距离约1.5公里,离鹤地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约7公理,在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该加工厂于2018年10月建设,2020年2月投产,占地面积约360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10万立方米/年。该厂利用天恒矿业公司开采石时清理的表土及石粉进行清洗破碎制成成品砂外售。生产工艺主要为:将土砂石原料(弃土)经过振动筛筛分,较大粒径的石块先通过鳄破机进行鳄破,再与小粒径的原料统一进入砂泥分离机进行水冲分离,砂石原料输送入制砂机制作成适合建筑用的机制砂;泥浆水经管道流入四级沉淀设施,泥浆经沉淀后抽到压滤机进行压滤,成为副产品泥饼,年产10万立方机制砂和4.7万立方泥饼。生产设备主要有:振动筛4台,制砂机3台,螺旋洗沙机2台,轮式洗沙机2台,细沙回收机2套,清水池6个,应急池3个,800立方米浓缩塔2个,高压柱塞泵8台,500平方米压滤机8台,成品输送带2条,水泵多个。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新安镇波萝洞村委会水源重点保护区附近开了一个大型的采矿石场(天恒矿业公司),添加药剂进行洗砂作业,污水流到国家重点水源保护区湛江的鹤地水库,污染水源”问题核实情况。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洗砂厂是新安镇联青绿色建筑材料加工厂,该厂的生产废水和场地雨水循环回收使用,洗砂产生的废水经管道进入四级沉淀池沉淀,再利用水泵抽送到浓缩塔,通过压滤工艺分离出水和泥饼。泥饼堆放在压滤车间,分批拉到砖厂制砖。过滤水通过管道回流到清水池循环使用。场区内场地水(雨水)经收集沟流回清水池和收集池,收集池装有抽水泵及限制液位自动抽水设施,水满到限制液位后自动抽回到清水池作洗砂用水。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排污口,未发现有水外排现象,未发现该厂进行洗砂作业时使用添加剂的行为。厂外西面水沟有少量水,水色清澈,沟底长满青草。不存在污水流到国家重点水源保护区湛江的鹤地水库,污染水源的问题。

(二)关于“距离一级水源保护地不足5km,违法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核实情况。该厂离鹤地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约7公里,在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产废水和场地雨水循环回收使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的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已对《化州市新安镇联青绿色建筑材料加工厂年产10万立方机制砂和4.7万立方泥饼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选址环境论证、环境影响预测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审查,认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于2019年9月作出《关于化州市新安镇联青绿色建筑材料加工厂年产10万立方机制砂和4.7万立方泥饼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三)关于“矿厂为区划交界,两边政府推诿,无法管理”问题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矿厂”指天恒矿业公司石场,该石场矿区范围全部位于化州市区域范围内,采矿许可证由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核发,在管理过程不存在两边政府推诿,无法管理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一、处理及整改情况

要求上述两家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环保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全部循环综合利用不对外排放,同时要加强场内无组织粉尘管控,增加日常晒水抑尘和自动喷淋频次,防止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

二、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根据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对企业巡查监管,引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二)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和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化解苗头性问题,认真做好舆论监测处置,切实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已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

197

X2GD202109140022

举报:1.化州市农贸广场(铭海新城)业主六楼的空中花园卫生环境很差,影响卫生。2.业主还举报该楼盘的交楼纠纷等其他非环保问题。(详见附件)

茂名市化州市

其他污染

接到转办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化州市处理。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指定鉴江街道办及城管执法、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办理。鉴江街道办联合化州市城管执法局、化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到现场核查。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化州市农贸广场(铭海新城)位于鉴江街道办事处斜对面(原山背市场),铭海新城六楼的空中花园是该楼盘业主的公共区域,因该楼盘暂未有物业管理,该区域卫生管理处于真空状态。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化州市农贸广场(铭海新城)没有物业管理进驻,个别业主卫生意识淡薄,铭海新城六楼的空中花园的确存在乱丢乱弃垃圾现象。

属实

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9月15日,鉴江街道工作人员对楼盘业主进行宣传教育,劝导其要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清洁的良好生活习惯。

(二)9月16日,鉴江街道组织25名环卫工人和2辆垃圾收运车到化州市农贸市场(铭海新城)清理了六楼空中花园以及各走廊、楼梯垃圾,恢复了整洁的卫生环境。

(三)群众反映的“交楼纠纷等其他非环保问题”已交由化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跟进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

责成鉴江街道和有关部门加强对铭海新城片区的卫生管理工作,防止再次出现垃圾乱丢乱弃现象。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市区各楼盘的日常巡查力度,强化“门前三包”,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创文创卫活动中来,养成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生活习惯。同时,督促化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尽快化解“交楼纠纷”问题。

已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