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环境管理 在线办事 专题专栏 数据开放 互动交流
首页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发布时间:2021-09-23 15:39:01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十一 批202192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

情况

32

D2GD202109160068

村干部彭某非法养猪,散发恶臭气味,排放的养殖污水污染灌溉水池,排放的养殖粪便堵塞了村污水管道。

茂名市化州市

水,

大气

接到转办案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化州市办理。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指定新安镇政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办理。化州市委书记邓泽友、市委常委朱华晓赶赴现场进行督办。当日,新安镇政府联合化州市农业农村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等职能部门赶赴现场对群众反映情况进行实地勘查及处置工作。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新安镇曲径村“两委”干部6人从未从事过生猪养殖,因此排除彭某为村“两委”干部的可能性。但经了解,文利埇村有村民代表4名和村长共5人,其中只有彭某某多年前曾经营过生猪养殖场。因此,确定投诉内容中的“彭某”为新安镇曲径村文利埇村村民代表彭某某,其本人在自家房屋旁(位于文利埇村村口处)有1间闲置多年的旧猪舍(东经110度24分47.71秒,北纬21度38分25.71秒)。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彭某某为文利埇村村民代表,而非村干部,多年前曾经营过生猪养殖场,2018年起已停止养殖。目前村中其他地方也没有存在生猪养殖。经现场实地勘察,彭某某在自家房屋旁(位于文利埇村村口处)有1间闲置多年的旧猪舍,该旧猪舍的内部结构总体完整,有5个砖墙体结构猪栏,面积约为115平方米。该猪舍现用于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其中左侧猪栏有旧篷布进行遮光,内部整体灰尘堆积严重,无任何复养痕迹。同时,工作组还对彭某某的旧猪舍和房屋绕行一周,发现其本人的屋前为硬底化村道、旧猪舍的右侧为村篮球场、屋后为通风巷和鸡舍(其中通风巷杂草茂盛,鸡舍现圈养有鸡只约20只),自家房屋左侧为一栋3层自建房,屋旁的排水沟内干燥,无任何复养痕迹。

不属实

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彭某某本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其不再复养。同时责成新安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该养殖场再次复养。

二、下一步工作

化州市将举一反三,深入排查,进一步抓细抓实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一)进一步压实镇(街道)属地责任。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强化巡查监管,防止复养情况发生。

(二)加强督查问责。增加明查暗访的频次,对工作中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推诿扯皮的党员干部,报请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已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

55

D2GD202109160058

反映有人在松根垌挖农田,已经挖开有近500-1000平方,拉农田的泥去洗沙,拉到路边堆放,破坏农田。

茂名市高州市

生态,水

接到交办案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高州市办理。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高州市自然资源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南塘镇党委政府等职能部门组成信访案件落实组前往现场调查。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件提到的地点位于高州市南塘镇大石垌村委会安坡村旺塘村,举报农田由高州市禾生农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日从南塘镇大石垌村委会安坡、旺塘经济合作社承包经营,根据南塘镇自然资源所在线巡查终端机核实,该地块为基本农田,面积2.23亩。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过实地调查,由于该地块表层细石多,不保水,农作物容易干旱,经营者为使该地块既保水,又方便连片种植冬瓜,对该地块表层细石进行清理并整体平整,再用高处的泥填土对农田进行改良。目前,该地块已全部平整好,现场清理出来的细砂石堆放在农田的一边,并没有拉走或洗砂现象,现场没有洗砂设备,也没有发现洗砂痕迹,不存在破坏农田情况。

部分属实

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南塘镇政府于2021年9月15日到现场核查,责令承包经营者于2021年9月20日平整好开挖的地块,并完成复耕工作。

目前,该地块已全部平整好,南塘镇督促土地经营者加快整改,将堆放的细砂石全部用作周边田埂道路铺设,并完成粮食作物(番薯)种植。

二、下一步工作

(一)责成属地南塘镇党委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及南塘镇党委政府继续加强对基本农田的监管、巡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已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

73

X2GD202109160129

举报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曙光移民新村的林头镇G325路边的曙光移民新村的”茂名市电白区林头三鸟批发市场“以及"林头兴泰三鸟养殖销售市场部 (批发市场,两家三鸟批发市场造成的空气污染、水污染、固废不处理、批发市场没有环评手续。

茂名市电白区

水,

大气

接到转办案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电白区办理。电白区高度重视,副区长戴彩君立即指示由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牵头,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局、林头镇政府组成区调查工作组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的两家“三鸟批发市场”经营者分别为茂名市兴秦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茂名市喜达种养殖有限公司。

(一)茂名市兴秦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农产品(三鸟)专业交易批发市场位于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七那路宿车17号,2021年2月开始动工建设,2021年7月建成并开始营业,占地面积约551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不设屠宰区域。该市场配套建有约40立方米的三级化粪池,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流向活禽批发零售市场东面荔枝园水渠;产生的固体废物(活禽粪便)收集后出售作为有机肥综合利用,死禽收集后转移到果园进行深埋。该市场每个月10号进行清洗、消毒,且已建立部分管理台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市场项目不列入分类管理名录,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二)茂名市喜达种养殖有限公司经营的农产品(三鸟)专业交易批发市场位于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宿车(原电白县农业局土肥站),与茂名市兴秦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农产品(三鸟)专业交易批发市场相邻,于2017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2018年7月建成并开始营业,占地面积1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400平方米,不设屠宰区域。该市场建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固体废物(活禽粪便)收集后出售作为有机肥综合利用,死禽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公司转移处置。该市场项目于2017年2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电环建〔2017〕9号),2019年7月19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电环验〔2019〕9号),2018年11月13日取得营业执照,相关证照齐全。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9月17日,经电白区调查工作组现场核查,上述两家相邻的农产品(三鸟)专业交易批发市场产生的固体废物(活禽粪便)均有通过收集后出售作为有机肥综合利用,但现场闻有明显恶臭气味,且茂名市喜达种养殖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恶臭消毒和除臭记录台账,场地雨污分离设施不完善。电白环境监测站分别对两家农产品(三鸟)专业交易批发市场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均超标排放。

9月18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委托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对两家农产品(三鸟)“专业交易批发市场”后边东南面“上风向”、大门口“下风向”及正门口马路对面的“居民点”等5个点位进行恶臭取样监测,目前监测结果还未出来。待监测结果出来,将作为判断上述两家农产品(三鸟)专业交易批发市场是否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依据。

部分

属实

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9月20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分别对茂名市兴秦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茂名市喜达种养殖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废水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发出《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其停业整治,完善雨污分流、恶臭治理、台账记录等,并对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

(一)跟踪督促相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继续加强环境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健全环保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未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2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

78

X2GD202109160125

举报广东省茂名化州红阳农场法定代表人刘某武董事长等人非法买卖国有土地开挖矿产稀土七、八十亩,目测深约十米。

茂名市化州市

生态

接到转办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化州市办理。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指定中垌镇政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办理。化州市委书记邓泽友、市委常委朱华晓、副市长黄佑全分别赶赴现场进行督办。中垌镇政府联合化州市农业农村局、化州市自然资源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等职能部门赶赴现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实地勘查及处置工作。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事项是茂名仿生态循环水养殖示范基地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3月28日在化州市发展改革局备案,2019年6月13日被粤桂两省(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纳入国务院扶贫办粤桂两省(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培育孵化点,2019年6月25日经化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在上述基地成立化州市仿生态循环水养殖扶贫产业孵化基地,2020年8月纳入茂名市重点项目推进。该项目由广东拓泓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承办建设,项目选址在广东省红阳农场二十四队三角岭、芒箕岭、望天堂岭,主要是建设循环水生态系统,推广墨瑞鳕鱼的土塘养殖,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占地面积约300亩,主要生产能力为28万吨/年。

二、调查核实情况

广东省红阳农场、广东拓泓水产科技有限公司、中垌镇人民政府三方于2019年3月25日签订设施项目用地协议,由广东拓泓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在广东省红阳农场用地中承办建设茂名仿生态循环水养殖示范基地项目,该项目取得省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以及化州市农业农村局、化州市自然资源局设施农用地备案批复。项目占地面积约300亩,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123263平方米,折合184.9亩,于2020年3月正式开工,目前完成了部分场地平整工作和部分工厂化养殖工棚搭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大量余泥,拉到项目设置的三个余泥堆放点堆放,一个位于中垌镇兰山官兰路边番昌村荔枝塘岭,另两个位于红阳农场20队仙人仰睡岭,余泥经省704地质大队初步检测,小部分是瓷土矿,绝大部分是一般泥土。余泥堆放和处置已成为项目推进的最大障碍,严重影响工程进度,今年以来项目处于停产状态。目前位于红阳农场20队仙人仰睡岭的两个堆放点的余泥已被广东拓泓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拉走一部分进行社会化处理,余泥的具体去向正在调查核实中。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和中垌镇政府在日常巡查中暂未发现广东拓泓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非法买卖泥土的行为。

部分

属实

一、处理及整改情况

责成广东拓泓水产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化州市政府要求,参照化一中合江校区、青鸟教育城、弘明国际医养中心和湛江吴川机场等大型项目的余泥处置方式,依法依规施工和社会化处理余泥,不得买卖。

二、下一步工作

(一)责成化州市农业农村局、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化州市林业局、化州市国资中心、中垌镇政府、广东省红阳农场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监管指导,积极协助、督促广东拓泓水产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做好余泥处置。同时设置群众举报箱,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从快处理。

(二)责成中垌镇政府、化州供电局、化州市农业农村局、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及广东省红阳农场等单位按各自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加快推进仿生态循环水养殖示范基地项目建成投产。

未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

112

D2GD202109160037

茂名市高州市金沙开发区华赋橡胶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扰民,该公司近期由于因环保督察而停业,怕该公司重新生产后再次造成污染影响。

茂名市高州市

大气

接到转办件后,我市第一时间将案件批转高州市办理。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和金山街道办党委政府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的公司为高州市华赋橡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邝月辉,位于高州市金山开发区竖三路,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混杂有部分居民楼,距该公司约500米处有高州市信息职业技术学校。该公司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年产20000吨环保再生橡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主要产品是以废旧轮胎作为原材料生产高强力胎面再生胶、轮胎再生胶、杂胶再生胶。生产工艺主要为轮胎分解、切块、破碎、筛分、脱硫、密炼、提炼、精炼等,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废气抽吸风机+储气罐+蓄热式焚烧炉+湍球吸收塔(碱液喷淋)、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解+碱液喷淋等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和雨水已按照雨污分流要求接入了园区的雨污管网。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9月17日,案件落实组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车间无工人作业,没有废气产生。生产车间为钢架结构一层建筑,屋顶为铁皮,车间未密封,存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无组织废气向车间外逸散的隐患,影响周边居民、学生。同时查明,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于2021年8月23日联合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市金山街道办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炼胶车间精炼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未开启集气罩抽风收集炼胶车间废气送至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涉嫌实施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于2021年8月25日对该公司上述行为立案调查,并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茂环(高州)责改字〔2021〕57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正在按程序查办中。

基本属实

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督促该公司落实《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整改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督促该公司完善生产车间密封措施,做好无组织废气收集、治理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责成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金山街道办事处及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该公司环境监管,督促该公司依法生产排污。

未办结

对责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员采取了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对公职人员责任追究(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