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31批群众举报件35宗(来电举报6宗,来信举报29宗,其中7宗为重点关注件),其中茂南8宗、电白4宗、信宜4宗、高州10宗、化州7宗、滨海新区1宗、跨区域1宗(涉及地区为电白区、高新区)。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涉水污染11宗、涉大气污染5宗、涉噪音污染4宗、涉生态污染7宗、涉土壤污染2宗、涉水、大气混合污染1宗、涉生态、大气、水混合污染1宗、涉水、噪音、大气混合污染1宗、涉其他污染3宗。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案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属地政府和相关市直主管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