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茂办发〔2019〕6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地市项目库建设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4日—8月26日
(联系方式:市生态环境局财务与审计科,2901570,mmhbjcwk@126.com)
附件:2022年地市项目库建设资金细化安排计划表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4日
附件
2022年地市项目库建设资金细化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