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茂名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绿美茂名生态建设为引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2023年1-5月,茂名市地表水16个国、省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3.3%,高于省考核任务80%的要求,其中重点国考断面石碧断面水质改善至Ⅲ类,较IV类目标提高了1个类别,共有5个断面比目标任务提升1个类别,水质改善趋势明显。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按照“列任务、明标准、常检查、强督办”思路,充分发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和市环委会办公室及工作专班作用,协调督导各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是提升处理能力。进一步补齐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短板。2023年1-5月,我市新建城镇污水管网284.7公里(县级以上263.3公里,镇级21.4公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6.3公里。
三是优化断面监测。优化调整全市监测体系,对国考断面一级支流及部分二级支流开展监测,建立健全国考断面控制单元内劣Ⅴ类一级支流和其他重点支流监管台账,并纳入对属地政府的考核范畴,同时强化汛期水环境监管及应急应对工作。
四是压实水源保护。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录管理,编制《茂名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录(2022年)》,对水源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压实属地保护责任。
下一步,茂名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发挥好市环委会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各地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深入开展小东江、水东湾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各断面水质达标,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