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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6:19:12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22年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举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maoming.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与科技科联系(地址:茂名市新福三路75号大院,邮编:525000,电话:0668-29013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条例》为指引,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力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2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三大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合计1860条(网站935条,微信公众号520条,微博405条),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提升重要政务信息传播效果。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一例涉密、涉意识形态等违法违规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7宗(收到30宗,申请人撤销申请3宗),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时、依法办理和答复,申请答复率、答复及时率、系统录入率均100%,达到全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实现零诉讼的目标。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结合权责清单以及工作职责,全面梳理我局主动公开内容,按要求做好整合栏目信息迁移,同步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清单,认真做好栏目更新维护,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建成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的分类展示,实现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调整。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平台建设管理,制定《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预案》,修订《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网络安全工作方案》,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运维以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五)解读回应方面。继续围绕生态环境热点问题,加强政策线上线下传播,运用图文、专家媒体等形式对重大政策开展深度解读。2022年发布解读相关重要政策性文件5份。加强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在局网站开设“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等互动交流栏目,微信公众号开通“污染投诉”“业务咨询”等互动功能,2022年共收到留言91条,均按时答复。

  (六)监督保障方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研究解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6

  0

  3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4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3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2

0

0

0

0

7

(七)总计

21

6

0

3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稿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扩展。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改进。

  (一)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科室(单位)、各分局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主办科室(单位)、分局对公开信息全面把关,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负责,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全到位,扎实推进落实。

  (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严把信息公开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认真执行信息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内容审核和监测监管,严守内容安全底线。

  (三)拓展信息公开深度广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全面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