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22年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举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maoming.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与科技科联系(地址:茂名市新福三路75号大院,邮编:525000,电话:0668-29013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条例》为指引,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力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2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三大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合计1860条(网站935条,微信公众号520条,微博405条),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提升重要政务信息传播效果。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一例涉密、涉意识形态等违法违规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7宗(收到30宗,申请人撤销申请3宗),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时、依法办理和答复,申请答复率、答复及时率、系统录入率均100%,达到全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实现零诉讼的目标。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结合权责清单以及工作职责,全面梳理我局主动公开内容,按要求做好整合栏目信息迁移,同步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清单,认真做好栏目更新维护,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建成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的分类展示,实现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调整。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平台建设管理,制定《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预案》,修订《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网络安全工作方案》,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运维以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五)解读回应方面。继续围绕生态环境热点问题,加强政策线上线下传播,运用图文、专家媒体等形式对重大政策开展深度解读。2022年发布解读相关重要政策性文件5份。加强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在局网站开设“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等互动交流栏目,微信公众号开通“污染投诉”“业务咨询”等互动功能,2022年共收到留言91条,均按时答复。
(六)监督保障方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研究解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稿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扩展。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改进。
(一)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科室(单位)、各分局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主办科室(单位)、分局对公开信息全面把关,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负责,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全到位,扎实推进落实。
(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严把信息公开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认真执行信息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内容审核和监测监管,严守内容安全底线。
(三)拓展信息公开深度广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全面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