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茂办发〔2019〕61号)等要求,现将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经费(第二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宣传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1年2月19日至2月21日
(联系方式:2901570,mmhbjcwk@126.com)
附件:资金细化安排项目计划表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18日
附件
资金细化安排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